William Long @williamlong · 41分钟 根据约翰·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思想,如果政府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自然权利(生命、自由和财产),那么人民对政府的支持和忠诚可以被视为一种爱国的表现。这种忠诚是对社会契约的认同,即人民愿意维护这个由自己同意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爱国并非盲目的,而是基于政府是否兑现其保护人民自然权利的承诺。 在约翰·洛克的契约论思想中,“爱国”可以被理解为对社会契约的认同和维护,即支持政府履行其保护公民生命、自由和财产的职责。约翰·洛克眼中的爱国不是盲目的民族主义或对权力的顺从,而是基于理性判断和契约原则的一种态度。如果政府未能履行其职责,甚至压迫人民、侵犯他们的权利,人民就拥有反抗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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